2020石家庄徒步大会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家庄市体育局
运营单位:河北野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点:石家庄滹沱河明曦湖公园河湖广场
二、竞赛项目及人数规模
竞赛项目:5公里
人数规模:1000人
三、比赛路线
起点/终点:明曦湖公园河湖广场
比赛路线:
明曦湖公园河湖广场(起点)--滹沱河北岸景观路南侧东行--折返点--滹沱河北岸景观路南侧西行--明曦湖公园河湖广场(终点)
四、徒步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徒步比赛徒步规则和本徒步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检录:
1.检录时间:11月15日上午07:30—08:20
2.检录办法:按徒步项目在指定区域进行检录,参赛选手胸前佩戴完整的大号码布。比赛发令45分钟后,不允许选手进入赛道。徒步者每人1块号码布,号码布佩带在胸前。号码布是徒步者的有效凭证,徒步者必须佩戴各自号码布进入与比赛项目相应的出发区进行检录,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佩带号码布,无号码布即取消比赛资格。号码布不得转借,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三)发令: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同时出发的办法。
(四)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徒步选手比赛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比赛路线各段专设了赛事关门时间,到了关门时间,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完成对应距离的徒步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沿途的收容车抵达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以8:30发令枪声时间为准)计算,具体见下表:
距 离 |
关门时间 |
具体时间 |
5公里 |
1小时00分 |
09:30 |
注:如发生突发和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徒步选手须服从指挥。
五、报名办法
1、防疫要求:
(1)参赛运动员仅限国内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中国籍选手;
(2)所有参赛运动员在领取装备时需提交11月8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河北省绿色健康码方可领物;
(3)参赛选手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赛前14天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可报名领物,领物时须扫码出示由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的14天行程轨迹;
(4)比赛当天参赛选手“健康码”需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须科学佩戴口罩(比赛期间可不佩带),赛前检录经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进入集结区及各功能区;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处于出院后的隔离医学观察期、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随访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6)如国内疫情出现新的变化,组委会将根据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赛事做进一步调整。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9日(报名额满提前截止)
3、报名方式:
网站:
公众号:
报名咨询电话:0311-66568521
4、报名费:
(1)徒步参赛人员每人10元人民币。一经报名成功,放弃比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组委委报名成功的徒步参赛人员提供号码簿、保险及完赛证书。
5、徒步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禁止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2周患感冒;
(7)比赛前一天大量饮酒者;
(8)赛前服用含兴奋剂药物和饮品者;
(9)妊娠;
(10)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要求参赛者提前去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距离运动、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加。
六、保险
1、组委会为所有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投保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
2、比赛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赛事裁判员、医护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运动员判定终止比赛,如运动员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3、运动员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运动员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4、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运动员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运动员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5、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七、石家庄徒步大会赛事组织委员会
报名咨询电话:0311-66568521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石家庄徒步大会赛事组织委员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